来源:去创业 时间:2018.08.16
1.年检报告书(加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工商IC卡。
3.企业(公司)法人应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盖企业公章)。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两种登录方式可以选择:企业没有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选择“没有营业执照电子副本”,输入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标识”(21位)和企业名称(全称)。点击“登录”,系统自动匹配,确认企业身份。
填写内容分为三大块:(蓝色背景的输入框为必填项,必须填写)
1)违法及相关情况(系统列举了企业需自查的一些违法行为,如果企业不存在违法行为,则不要打√。)
2)年检基本信息(在以往年检中已申报的相关信息,系统会自动显示,企业应当予以核对,如已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企业电子邮箱”为必填项,若无企业邮箱,企业负责人或者财务邮箱亦可,便于企业今后接收工商信息。)
3)生产经营情况(“营业情况”,在“开业”、“筹建”、“停业”、“清算”、“其他”中选择一项;“生产经营情况”,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填写,单位为元,保留到整数位,如果没有数据,可填“0”。)
企业在网上填写年检报告书的过程中,可点击“暂存”键暂时保存所填写的内容,并可重复登录,对错漏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直至确认所有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键。系统将根据网上年检报告书中设置的必输项和表间平衡进行判断和计算,不符合要求的,自动提示企业进行补充修改。
在网上提交年检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后,再次登录网站。点击“企业用户登录”查询预审意见。
点击“直接打印《网上年检预审通知书》和《年检报告书》”(均带有“北京工商”字样的水印)。根据通知书要求在年检报告书指定位置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和企业公章、粘贴指定代表或者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携带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网上年检预审通知书”和预审意见中所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年检复核,工商部门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上加盖年检戳记,企业年度工商年检通过。